广西省发改委投资处率队赴四川省开展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立法调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精神,为加快我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立法工作,2012年12月20日至21日,委投资处、工业处、法规处、交通处等组成调研组,由投资处莫福文处长带队,赴四川省开展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立法调研。
调研组与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相关业务处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相关业务处负责同志首先向调研组介绍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验做法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调研组就广西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立法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咨询,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相关业务处负责同志一一作答。双方还围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范围、组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评估主体认定等共同关注的问题充分交流了看法。通过座谈,调研组对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为加快广西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立法奠定了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