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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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粤科函产学研字〔2012〕1619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财政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技创新推进专业镇转型升级的决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2〕499号),现将《2012年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
    
       联系人及电话:
    
       省科技厅产学研处 张开升,020-83163947
               叶超贤,020-83163942
       省科技厅科管处 严军华 020-83163925
    
       传 真:020-83163927
    
       附件:《2012年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省科技厅 财政厅
     2012年11月16日
    
       附件:
    
     2012年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技创新推进专业镇转型升级的决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结合我省专业镇发展与转型升级实际,围绕专业镇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形成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长效机制为目标,编制本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一、支持重点及方式
    
       (一) 支持重点。
    
       1.重点支持对象。
    
       重点支持各类生产力促进中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其他各类生产性服务机构及科技服务机构与专业镇合作建立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同提升和增强专业镇已有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与功能。鼓励各专业镇根据实际需求,建设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坚持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建设专业镇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2.重点支持内容。
    
       通过开展专业镇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建设工程、专业镇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专业镇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能力提升工程以及专业镇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工程等重点工作,在专业镇建设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专业镇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工业设计服务平台、质量检测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信息网络服务平台、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创业孵化服务平台、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人才培训服务平台等公共服务台,形成多元化、多形式专业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发展模式。
    
       (二) 主要支持方式。
    
       以平台建设项目为主,采取竞争性方式安排专项资金资助;以奖励和补贴方式支持考核优秀的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及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以贷款贴息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基础条件建设。
    
       二、项目类别和内容
    
       专题一 专业镇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工程
    
       课题1:专业镇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
    
       项目内容:支持建设具有为构建各类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提供支撑和管理服务功能的生产力促进机构。强化省级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对各地的指导和服务延伸,建设适合本区域重点产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需求的专业服务机构,汇聚各类公共服务创新资源、强化和完善管理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形成多元化的创新服务模式,支撑专业镇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的全面提升。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1.申报单位:项目主承担单位须为从事专业镇公共服务专项工作的法人单位。重点支持专业镇与省级以上公共服务机构、国家重点建设大学或国家级科研机构合作建设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的专业镇生产力促进机构。
    
       2.申报材料:须提供专业镇生产力促进机构建设规划、可行性报告和项目实施方案;共同申报的机构需提供签署的合作协议。
    
       3.实施年限:2年
    
       4.经费资助:不超过100万元/家,鼓励和支持平台所在地市(县区)、镇和项目承担单位承诺并落实其他支持资金。
    
       课题2:专业镇生产力促进中心能力提升
    
       项目内容:进一步完善和增强已经建成开展服务和正在建设过程中的专业镇生产力促进机构的平台支撑与管理服务功能,鼓励和支持国家级生产力促进机构对各专业镇生产力促进机构的指导和服务延伸,使专业镇生产力促进机构成为支撑各类专业服务平台建设与发展的基础平台。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1.申报单位:已经获批准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镇生产力促进机构或省级以上生产力促进机构设在专业镇的分支机构。
    
       2.申报材料:须提供专业镇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规划、工作实施方案;共同申报的机构需提供签署的合作协议。
    
       3.实施年限:2年
    
       4.经费资助:不超过30万元/家,鼓励和支持平台所在地市(县区)、镇和项目承担单位承诺并落实其他支持资金。
    
       专题二 专业镇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课题1:专业镇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项目内容:支持通过开展产学研合作,建设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新产品、新设计、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服务,提供先进制造工艺、质量管理方法、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环保技术应用等技术咨询服务的工业类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以提供农业新品种、种植养殖新技术、病虫害防治以及实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咨询服务的农业类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1.申报单位:项目主承担单位为各省级专业镇内的法人单位。重点支持各类经济实体特别是民间资本机构、科技人员领办的中小微企业联合投资建设的服务机构等单位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的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2.申报材料:须提供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实施方案;共同申报的机构需提供签署的合作协议。
    
       3.实施年限:2年
    
       4.经费资助:工业类不超过150万元/家,农业类不超过50万元/家,鼓励和支持平台所在地市(县区)、镇和项目承担单位承诺并落实其他支持资金。
    
       课题2:工业设计服务平台建设
    
       项目内容:支持建设为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提供产品设计、企业形象设计、环境设计、创意工业设计、广告设计、展示设计、包装设计、装帧设计、设计管理等服务内容的公共服务平台。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1.申报单位:项目主承担单位须为各省级专业镇和高校、科研院所及国内外具有工业设计行业较高知名度的专业机构联合,依法成立的法人机构。重点支持专业镇与省级以上工业设计示范基地(企业)联合申报的服务平台;鼓励与国内外国际级工业设计服务机构合作。
    
       2.申报材料:须提供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实施方案;共同申报的机构需提供签署的合作协议;机构或企业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3.实施年限:2年
    
       4.项目经费:不超过50万元/家,鼓励和支持平台所在地市(县区)、镇和项目承担单位承诺并落实其他支持资金。
    
       课题3:质量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项目内容:在专业镇引入具有国家和省级质量检测服务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建设能够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标准信息,国内外有关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等技术信息查询服务,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咨询服务,制定国家、行业、企业标准、联盟标准服务,认证认可与生产(制造)许可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产品质量检测服务的质量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专业镇中小微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增强竞争力。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1.申报单位:项目主承担单位须为各省级专业镇具有质量检测服务资质和经验的法人单位。重点支持专业镇与省级(含)以上质量检测服务机构或国内外知名的质量检测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2.申报材料:须提供质量检测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规划、可行性报告和项目实施方案;共同申报的机构需提供签署的合作协议;提供相关质量检测服务资质证明。
    
       3.实施年限:2年
    
       4.项目经费:不超过50万元/家,鼓励和支持平台所在地市(县区)、镇和项目承担单位承诺并落实其他支持资金。
    
       课题4: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
    
       项目内容:在专业镇引入知识产权咨询、代理、评估、交易等中介机构,支持建设具有专利检索、代办受理、维权援助、政策法规咨询、知识产权评估交易、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支援等功能的专业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或省级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分支机构。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1.申报单位:项目主承担单位须为各省级专业镇具有知识产权服务经验和资质的法人单位。重点支持专业镇与高校、科研院所、省级(含)以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国内权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2.申报材料:须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规划、可行性报告和项目实施方案;共同申报的机构需提供签署的合作协议;提供相关知识产权服务的资质证明。
    
       3.实施年限:2年
    
       4.项目经费:不超过30万元/家,鼓励和支持平台所在地市(县区)、镇和项目承担单位承诺并落实其他支持资金。
    
       课题5: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建设
    
       项目内容:统筹建设面向全省的特色产业创新资源数据库、市场信息数据库、企业技术需求数据库等信息资源数据库,促进创新要素交流和互动。搭建中小微企业信息化应用服务平台,开展行业信息情报分析和技术信息情报等工作,提供科技、经济、市场、会展、人才、物流、标准等方面的信息和网络服务,推动企业信息化运用与提升,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1.申报单位:项目主承担单位须为面向全省专业镇的信息网络服务法人单位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镇信息服务单位;重点支持与高校、科研院所、省级(含)以上信息网络服务机构或国内外知名的信息网络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2.申报材料:须提供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规划、可行性报告和项目实施方案;共同申报的机构需提供签署的合作协议;提供相关信息网络服务资质证明。
    
       3.实施年限:2年
    
       4.项目经费:面向全省的特色产业创新资源数据库、市场信息数据库、企业技术需求数据库的建设不超过300万元/家,其他专业镇信息化应用平台不超过20万元/家,鼓励和支持平台所在地市(县区)、镇和项目承担单位承诺并落实其他支持资金。
    
       课题6: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
    
       项目内容:开展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构建自主可控的电子支付服务体系,提供多应用管理、安全认证、支付确认等支撑服务。建设以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为载体,提供商贸资讯、产品展示、成果转化、网上交易、个性化消费、广告宣传、品牌推广、咨询洽谈、网上销售、网上支付、电子账户、交易管理等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带动专业镇物流企业、园区发展,推进物流技术等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技术创新和应用,建立和完善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专业镇电子商务服务模式。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1.申报单位:项目主承担单位须为各省级专业镇具有电子商务服务资质的法人单位。重点支持建设面向全省服务各专业镇的核心服务平台,鼓励各省级专业镇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省级(含)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等机构合作,共同搭建特色产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2.申报材料:须提供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规划、可行性报告和项目实施方案;共同申报的机构需提供签署的合作协议;提供相关电子商务服务资质证明。
    
       3.实施年限:2年。
    
       4.项目经费:面向全省服务专业镇的核心平台建设不超过200万元/家,其它的不超过30万元/家,鼓励和支持平台所在地市(县区)、镇和项目承担单位承诺并落实其他支持资金。
    
       课题7:创业孵化服务平台建设
    
       项目内容:支持建设专业镇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园等创业孵化基地载体基础设施与条件,推动专业镇已有各类创业孵化载体做大做强、提升服务能力。推动依托专业镇生产力促进中心、专业镇创新驿站等机构开展建设工作,重点支持具有明确产业技术发展方向的专业型创业孵化基地。建立和完善新型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提升专业镇技术转移公共服务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提供低成本创业信息、创业培训、管理咨询、物流运输、商务策划、工商代理、财税申报和相关行政许可申报等服务,提供创业启动资金及办公、实验、生产、设备支持、服务场所。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1.申报单位:
    
       (1)项目主承担单位须为省级专业镇从事创业孵化服务工作的法人单位。重点支持专业镇与国家级或省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高校、科研院所及国内外知名的创业孵化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2)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占2/3以上;
       (3)创业孵化载体管理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0%以上;
       (4)在孵企业达30家以上;
       (5)年度毕业企业数与在孵企业数之比在5%以上,毕业企业及在孵企业为社会提供500个以上的就业机会;
       (6)创业孵化载体自身拥有300万元以上的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并与创业投资、担保机构等建立了正常的业务联系。
       (7)东西北地区服务业绩较突出、示范带动作用较明显的服务机构,上述(2)、(3)、(4)、(5)、(6)的条件可适度放宽。
    
       2.申报材料:须提供创业孵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规划、可行性报告和项目实施方案;共同申报的机构需提供签署的合作协议;创业孵化服务从业资质等相关材料。
    
       3.实施年限:2年
    
       4.项目经费:不超过50万元/家,鼓励和支持平台所在地市(县区)、镇和项目承担单位承诺并落实其他支持资金。
    
       课题8: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
    
       项目内容:支持建设和提升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基础设施与条件。推动企业融资服务平台联合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服务机构、建设“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开发适合专业镇产业特色的金融产品。开展投融资咨询、推介和对接、贷款指导、上市辅导、财务管理、信用征集与评价、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和配套中介等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推动科技与金融互动互融发展。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1.申报单位:
    
       (1)项目主承担单位须为专门从事专业镇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法人单位;重点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合作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申报,或专业镇与国内外知名的企业融资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2)依法设立、运营两年以上,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服务功能和设施完善,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米;
       (4)经营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融资服务创新能力、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具有较稳定的从业人员队伍,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大专(含)以上学历和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和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的比例不低于60%;
       (5)服务业绩较突出,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良好的声誉和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年服务中小微企业不少于50家,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服务收入稳定增长,用户满意度80%以上;
       (6)主要服务于专业镇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产业转移园、工业园等中小企业集聚的区域或行业,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需求;
       (7)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品牌建设方案;
       (8)东西北地区服务业绩较突出、示范带动作用较明显的服务机构,上述(3)、(4)、(5)的条件可适度放宽。
    
       2.申报材料:须提供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规划、可行性报告和项目实施方案;共同申报的机构需提供签署的合作协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人员从业资质等相关材料。
    
       3.实施年限:2年
    
       4.项目经费:不超过50万元/家,鼓励和支持平台所在地市(县区)、镇和项目承担单位承诺并落实其他支持资金。
    
       课题9:人才培训服务平台建设
    
       项目内容:为企业开展各类培训,提高企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内部培训、测评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以专业镇企业为主体,开展校企合作对接、技能人才引进和培养等活动,依托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等,为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提供人才培训服务,提升专业镇人才竞争力。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1.申报单位:项目主承担单位须为各省级专业镇具有人才培训资质的法人单位。重点支持专业镇与高等院校、国内著名人才培训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2.申报材料:须提供人才培训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规划、可行性报告和项目实施方案;共同申报的机构需提供签署的合作协议。
    
       3.实施年限:2年
    
       4.项目经费:不超过30万元,鼓励和支持所在地市(县区)和项目承担单位落实其他支持资金。
    
       专题三:专业镇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能力提升工程
    
       课题1:专业镇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与能力提升
    
       项目内容:进一步完善和增强已经建成开展服务的专业镇服务中小微企业专业服务平台的服务功能、拓展业务范围,促进省级以上核心服务机构对专业镇公共服务平台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延伸,进一步提升专业镇专业服务平台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水平和质量,扩展服务范围。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1.申报单位:已经获批准成立的专业镇专业服务机构或省级以上公共服务机构的分支机构。
    
       2.申报材料:须提供专业镇生产性服务机构发展规划、工作实施方案;共同申报的机构需提供签署的合作协议。
    
       3.实施年限:1年
    
       4.经费资助:不超过30万元/家,鼓励和支持平台所在地市(县区)、镇和项目承担单位承诺并落实其他支持资金。
    
       课题2 :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发展与管理研究
    
       项目内容:为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发展规划及咨询服务,通过加强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的相关政策研究、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发展规划编制、年度指南调研与编制、平台建设绩效评价与管理考核、平台建设支撑体系等方面内容,推进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支撑体系建设,实现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支撑体系多元化发展。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1.申报单位:面向省级(含)以上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重点支持具有相关行业资质,从事专业镇专项工作,并具有产学研合作服务经验的机构。
    
       2.申报材料:应包括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支援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
    
       3.实施期间:1~2年。
    
       4.项目经费:不超过100万元/项。
    
       专题四:专业镇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工程
    
       项目内容:鼓励和支持面向全省以电子商务、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信息网络、质量检测、企业融资、创业孵化为重点核心服务内容的省级以上专业服务机构在专业镇建设服务网点,为专业镇服务中小微企业提供相应的高水平专业服务,促进省级以上核心服务机构对专业镇公共服务平台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延伸,进一步提升专业镇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水平和质量。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1.申报单位:已经获批准成立、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省级以上服务机构或国家级专业服务机构的分支机构。
    
       2.申报材料:须提供专业镇生产性服务机构网点建设发展规划、工作实施方案;共同申报的机构需提供签署的合作协议。
    
       3.实施年限:2年
    
       4.经费资助:不超过30万元/家,鼓励和支持项目所在地市(县区)、镇和项目承担单位承诺并落实其他支持资金。
    
       三、申报程序及相关说明
    
       (一) 项目申报。
    
       参照项目申请相关要求,提交《广东省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书》和《广东省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平台建设项目经费预算表(书),并备齐指南要求的其他材料,由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送省科技厅。各申报单位通过网上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8日下午5点;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1日下午5点。书面申报书(一式1份)请于2012年12月20日前交到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1楼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请各有关单位、有关部门按时提交书面申报材料,逾期者视同放弃申请。
    
       (二) 推荐上报。
    
       (1)镇(县、区)推荐申报的项目须经镇(县、区)科技、财政部门共同审核盖章后,报地市级科技局、财政局审核推荐。
       (2)中央驻粤单位及省属企事业、科研院所的项目由省属企业集团(或主管部门)按上述要求直接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申报。
       (3)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对项目组织单位报送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当年不得再次申报。
       (4)每个专业镇本年度申请支持建设的各类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不能超过2个。
    
       (三) 评审立项。
    
       (1)采取竞争性分配的方式择优立项。立项评审采用遴选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组织形式审查、网络或书面评审、集中答辩或现场考察等形式进行评审和论证,作为立项依据。
       (2)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编制的依据、项目的可行性、申报单位资金管理制度、目标相关性及预算合理性等。
       (3)获得立项支持项目,项目承担单位要在接到立项通知一个月内签订《项目合同书》,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四) 管理与考核。
    
       省科技厅牵头会同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制定考核评价体系,并对服务平台绩效考核评优,考核评优每年一次。具体内容参照《广东省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管理与考核办法》及《广东省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五) 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广东省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书(贷款贴息项目)》、《广东省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项目可行性报告(贷款贴息项目)》、平台建设项目经费预算表(书)、服务平台法人单位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或协议)复印件、经贷款行盖章确认的银行贷款有效凭据(银行拨款单)复印件、经贷款行盖章确认的利息支付凭据的复印件、上年度及今年度前三季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和资料。
       (2)其他:申报程序及方式参照本指南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