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国家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的紧急通知

  • 首页
  • /
  • 中国工程咨询和投资咨询综合服务商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国家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的紧急通知

    (一)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主要支持以下几个方面:
       1、新能源汽车,包括能量型动力电池组;电池正极材料;电池隔膜;电池管理系统,电机管理系统,电动汽车电控集成;电动汽车驱动电机;车用DC/DC;大功率电子器件(IGBT);插电式混合动力机点耦合驱动系统等。
       2、高端装备制造,包括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装备;关键基础零部件;智能制造装备;高端医疗设备;轻纺机械高端装备国产化等。
       3、新材料,包括航天军工领域用钛等稀有金属合金加工材,核电、高铁用特种钢铁材料,新型功能陶瓷催化材料;可填补国内空白的高性能纤维和生物质新型品种,已有高性能纤维品种的技术升级,国产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的产业化,以玉米秸杆等原料生产生物化工产品;采用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生产国内紧缺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原料,新型合成树脂,新型膜材料以及氟材料等。
       (二)产业结构调整专项主要支持以下几个方面:
       1、航空航天新能源领域用无机非金属特种材料,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城市污泥,水泥、浮法玻璃生产线烟气脱硝。
       2、高新技术纤维及复合材料的产业化等。
       3、GMP质量升级。
       4、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装备、应急接援装备等。
       二、专项支持原则
       (一)专项安排要突出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发挥科技对技术进步的支撑作用,力争在引领产业发展的前沿领域、目前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以及关键共性技术方面实现突破,避免一般性产能扩张项目。
       (二)中央预算内资金采用补助方式下达。
       三、项目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
       (一)项目符合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方向。
       (二)项目须按照《招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我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时核准招标内容的意见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05〕824号)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招投标。其中申请中央投资50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在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中,还须就使用中央投资部分建设内容核准招标内容。
       (三)申报材料要求:
       1. 区县发展改革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上报的推荐文件;
       2.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求见附件);
       以上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电子版光盘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