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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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情况

    2021年5月18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情况。
    
     国家减灾委员会秘书长、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郑国光介绍说,此次普查的目标,是要摸清自然灾害风险底数,把握自然灾害风险规律,构建自然灾害风险防治的技术支撑体系。经过近一年的试点,普查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进展,形成了普查工作体系、技术体系、普查组织实施模式和普查队伍。
    
     应急管理部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司司长陈胜介绍,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应急管理部组织编制了矿山、危化企业等10项调查和22项评估与区划技术规范;印发了县、市、省和国家四级质量控制的技术细则;开发了统一的信息采集、质检和进度调度管理系统;4月上旬率先完成了应急管理系统承担的10类38项调查任务,初步形成全国应急管理系统普查试点数据库;针对重要承灾体、历史灾害、减灾能力、综合风险评估等需求,构建了多套评估与区划模型,开发了相应的软件系统,进一步完善了评估技术规范和软件系统。
    
    
     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的主要内容是开展地质灾害及其隐患调查,评估地质灾害隐患的风险等级。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司长于海峰介绍说,自然资源部在调查的基础上,将区域按照极高、高、中和低四个等级划分为地质灾害风险区;形成全国—省—市—县四级动态更新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数据库,编制四级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为各级政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地质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截至目前,全国部署开展的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试点县的工作已基本完成
    
     普查工作今年年底要完成全国范围内的调查任务和122个试点县的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明年下半年,将在国家层面开展分区域、分类型综合性的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形成全国尺度和跨省尺度的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对普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使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评估、区划等各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做到及时动态更新,持续发挥普查成果的应用价值。